法言法语︱国有资产处置绝非“自主操作”——从信达新疆分公司债权拍卖看处置边界
国有资产的公共属性,决定其处置绝非机构可肆意掌控的“自主操作”,必须锚定“公开、公平、公正”法定原则,严守法律与监管要求。中国信达新疆分公司处置新疆荣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的流程,恰以反面事实印证:突破法定边界的“自主操作”,必触合规红线、损害国有资产安全与公共利益。
从流程看,信达新疆分公司的操作是对“自主操作”的错误实践:发布第二次开拍公告时间距开拍不足18小时,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提前七日”要求,滥用“程序自主”;下班时段通知竞买人准备资料审核、仅留5小时准备,压缩市场主体参与空间,错控“流程自主”;擅自提前拍卖后“倒签”公告,绕过法定程序,漠视“规则自主”;对竞拍参与人刘某某93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调解、执行、撤诉(含保全)等、偷逃税款259万余元等高危记录视而不见,放任其及两家关联主体参与竞拍行程围标属性,失职“资格审核自主”。这些“自主安排”,实则违背核心逻辑——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处置关乎公共利益,必须受法律、监管与社会监督,无任何“自主操作”空间。
国有资产处置排斥“自主操作”,根本在其公共使命:盘活资产需平衡效率与公平,化解风险需依合规流程,维护公共利益需杜绝暗箱。此次竞拍中,“自主操作”后果明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破坏竞争秩序、削弱公众信任。而异议机制的启动,恰是对“自主操作”的纠偏,印证处置需“他律+自律”,绝非机构“一言堂”。
此流程警示深远:处置机构需破除“国有资产处置是自家事”的误区,从公告到资格审核,每一步都需对标法律,无“自主调整”余地;监管部门需强化“自主操作”预警与追责,以“事前定边界、事中盯流程、事后压责任”织密监管网,让违规操作无处遁形。
归根结底,国有资产处置的核心是守护公共利益,每一步流程、每项决策都需在法律与监管下运行。将其异化为“自主操作”,是对资产属性的误解、对法律的漠视,终将付出合规代价。唯有坚守法定边界、摒弃“自主”思维,才能实现处置合规性与公共性的统一,守护好全民共同资产。
编辑:周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