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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继续开展“绿色兴农 严守底线”行动

2025-01-22 16:06:26 来源: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作者:翼德 弓箭

  中国晨报内蒙古讯(记者翼德 弓箭)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合托克托县、回民区、玉泉区农畜产品监管机构,对辖区内的动物屠宰企业、水产品养殖主体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和行业规范检查工作。

  工作组先后深入“两区一县”农畜水产品上市生产主体,对其生产的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及水产品进行采样监测,共定量监测样品 7 批次。同时对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并宣传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发放了相关资料,督促动物屠宰企业及水产品养殖主体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制度。要求生产主体一是要落实日常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规范“瘦肉精”速测检测记录;定期对畜禽产品分割工具、使用器具进行清洗消毒进行指导。二是要对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火灾、输电线路老化等储存安全隐患问题。三是要经常性对企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更好地落实国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四是针对水产品养殖主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兽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发放了宣传资料,讲解如何鉴别假劣兽药、如何科学安全使用兽药等相关知识,指导养殖场安全用药、禁止滥用抗生素及违禁药物,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保障上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组要求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农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充分利用乡镇速测检测点,发挥乡镇村监督员、网格员职能职责,加大速测检测频次,力争做到不漏掉一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漏掉一批次上市产品,杜绝农兽药残留隐患安全。检查组对现场发现问题,要求现场能改的立行立改;暂无条件整改,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生产主体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上市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使用,要批批出县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主体严格执行履行信用档案制度,建立准确、完整的购进、生产和销售记录。督促生产主体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配合相关单位继续加大对上市农畜产品质量监测,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加大监管监测力度,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编辑:翼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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