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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时代基层检察队伍管理新格局,从“大管理”到“高质量”的实践路径研究

2025-10-30 17:30:55 来源:中国晨报 作者:恩阳检察院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一取消三不再”的重要决定,标志着检察管理从“数据导向”向“质效导向”的深刻转型。本文立足于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实际,深入分析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系统梳理基层院在执行层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基层院构建“大管理”格局、推进“三个管理”深度融合的创新路径,为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一、新时代基层检察队伍管理的转型背景与实践需求

(一)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基层队伍管理转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检察机关深化队伍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历史进程中,基层检察院队伍管理正经历着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化治理的深刻转型。这一转型的核心在于从过去注重数量指标的管理模式,转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价值追求。

  最高检作出的“一取消三不再”决定,是对过去一段时期“数据异化”现象的深刻反思与纠偏,标志着我国检察管理迈入以“高质效办案”为核心目标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新阶段。我国80%以上的检察院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干警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工作任务也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这一重大决策为基层检察机关松绑减负,让基层检察官从“数据焦虑”中解放出来,回归办案本身,专注于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大管理格局构建的理论基础与基层实践需求

  检察管理是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是一项内涵丰富、要素联动、环环相扣的系统性工程。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指出,检察管理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已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命题。从理论层面看,“大管理”格局的构建基于系统观念,强调将检察工作各要素视为有机整体,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把握发展规律。从实践层面看,当前基层检察队伍管理仍存在管理理念不够现代化、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化、管理体系不够系统化等问题,亟需通过构建“大管理”格局来破解这些难题。

二、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管理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管理理念与新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在基层更为突出

  实践中,部分检察干警存在履职办案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意识不够、对检察管理的意义和内涵理解不深、干事创业精气神有待提升等问题。一些院仍然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过分依赖数据指标,忽视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基层院,这种理念上的滞后表现得更为明显。由于长期处于办案一线,基层检察人员往往更注重具体的办案事务,对于宏观的管理理念理解不够深入。同时,由于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小,一些陈旧的思想观念难以得到及时更新,影响了队伍的整体活力。以巴中市检察机关为例,在面对“一取消三不再”后的新情况后,一些基层院出现了不适应感,甚至产生了检察官退出员额、“躺平”的思想,这需要通过加强理念引导来解决。

(二)管理机制与司法责任制改革不匹配的问题在基层更加复杂

  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但在队伍管理机制上,还存在权责不清、考核不科学、激励不到位等问题。在基层院,特别是在“管案”与“管人”的深度融合方面,如检务督察与案管部门尚存缝隙,信息共享不充分,存在“数据孤岛”现象,导致出现权责不匹配的问题。同时,基层院的人员结构也让权责划分更难。如恩阳区院政法编干警27人,院领导7人,中层职务干警15人,既要带头办案,又要管队伍、抓管理,还要审核案件,“办案人”和“管理者”的身份经常交叉,难以界定是个人办案责任,还是管理监督责任。其次,基层院的案件类型相对单一,但数量庞大,无法体现干警在化解矛盾、释法说理上的付出,如何科学评价办案质量成为一个难题。

(三)管理体系与高质量发展目标不协调的问题在基层更加明显

  当前的队伍管理体系在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等方面仍有不足。业务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之间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难以形成管理合力。特别是在推进“三个管理”,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一体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和实践路径。由于基层院编制有限,存在“一人成科、二人成室”的情况,部门设置过多、官多兵少、职能交叉、分工过细、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普遍存在,这种现状使得统一管理、协调配合变得异常困难。同时,基层院的工作任务繁重,如恩阳区院近年来年均办案量达77件,但员额检察中担任领导职务或者退居二线领导干部的三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6人,而办案中坚力量的一级至四级检察官仅6人,办案压力较大,检察官往往更注重眼前的办案任务,对于长远的发展规划考虑不够,影响了管理体系的整体效能。

(四)队伍素质与高质效办案要求有差距的问题在基层更为严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对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当前基层检察队伍在专业结构、能力素质、职业素养等方面还存在短板,难以完全适应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需要。基层院的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导致队伍人员结构不稳定。同时,部分基层院的年龄结构偏老化,高学历人才比例低,学历含金量普遍不高,整体专业化水平不高。如恩阳区院政法编干警27人,平均年龄43.6岁,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仅8人,仅17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C证。同时,近年来共5名政法编干警通过参加遴选或调出到上级院或其他单位工作,均为年轻的业务骨干力量,严重影响了法律监督的有效开展,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办案要求。

  上述管理理念、机制、体系与队伍素质的短板,既与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存在差距,也制约了“高质效办案”目标的实现,亟需从融合管理、精细考评、人才保障、质效提升四个维度探索破局之道,实现问题与对策的无缝衔接。

三、新时代基层检察队伍管理的优化路径

  新时代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需以理念革新与方法创新为双轮驱动,用现代化管理思维引领系统性实践。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落到实处,必须从制度构建与基层实践两个维度协同发力,依托系统化“大管理”格局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基层检察履职全流程赋能。

(一)树理念、建体系,以融合思维打通管人管案壁垒

  一是锚定融合管理核心逻辑。紧扣“管案必先管人、管人服务管案”内在关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先进司法理念传导,筑牢“高质效办案”思想根基。推动基层院实现三大转变,即从被动执行上级指令向主动谋划本地工作转变、从单纯完成办案任务向追求办案质效转变、从部门单打独斗向跨领域协同联动转变。二是构建“大管理”协同体系。统筹检察业务、队伍、政务三大管理板块,搭建全方位、立体化管理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建立政治部、案件管理部与业务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案件管理部需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办案质效问题形成定期报告,反馈至政治部作为干部考核、员额进退的依据;政治部需将干警思想动态、能力素质、纪律作风等信息,同步提供给业务部门用于案件分配、团队组建与人才培养,形成管理闭环。三是破解基层编制受限难题。探索成立由检察长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重大管理事项决策与资源调配;针对特定管理难题,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集中攻坚。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打造集业务办理、队伍管理、政务协同于一体的智能管理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实现办案数据、人员信息、管理指令的实时共享,为科学决策与精准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二)精管理、严考评,以精细化与科学化激活队伍内生动力

  一是分层推进精细化管理。宏观层面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把握整体办案趋势;中观层面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确保程序规范;微观层面聚焦个案质效,保障每起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推行“三查三提醒”机制,通过承办人自查、部门内互查、全院交叉评查等,实现办案全过程动态监督。结合基层案件量大、类型多的特点,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全流程精细化办理,对普通案件重点管控关键节点,对简单案件简化流程提升效率。二是构建多维科学化评价体系。建立涵盖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以及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群众评价的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检察官入额挂钩。评价标准需精准反映“高质效”内涵,区分不同案件复杂程度与个体贡献差异,突出办案实际效果与社会治理成效;加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等软指标考评,引入群众、律师、公安、法院等多元评价主体,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帮助干警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

(三)育人才、强保障,以人才建设与激励机制夯实队伍根基

  一是优化人才选拔与培养机制。坚持政治标准与专业能力并重,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优化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与交流机制。针对基层人才短缺问题,适当提高基层院员额检察官比例,健全上级检察院对基层院的指导支持机制,在政策倾斜、骨干调配、技术应用等方面加大扶持,促进先进管理经验与办案方法的流动共享。二是分类提升干警专业能力。结合基层办案实际,开展业务培训与岗位练兵,聚焦金融犯罪、网络安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重点领域,通过“导师+实训”模式、类案研讨、庭审观摩、跨部门交流等方式,培养适应综合履职需求的“专业型”“全科型”人才。三是完善激励与保障制度。健全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加强检察官权益保障,落实从优待检政策,推动提高基层检察人员政治待遇与经济待遇。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建立依法履职免责制度与不实举报澄清机制。改善基层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加强人文关怀,关注干警身心健康,缓解工作压力,增强职业认同感与队伍稳定性。四是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以办案团队为基本管理单元与能力建设载体,探索“办案+治理”运行模式,围绕重点领域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培养既精通办案、又善于参与社会治理的复合型人才。针对基层“案多人少”矛盾,优化内部人力资源配置,确保团队结构科学、分工合理。建立与团队绩效挂钩的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激发团队协作意识与创先争优活力。

(四)抓质效、促治理,以全周期管理夯实高质效办案基础

  一是坚守办案质量核心底线。将“三个善于”融入办案全过程,建立覆盖所有案件类型、贯穿办案全流程的质量评查体系,综合运用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部门自查、院级评查与跨院交叉评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二是提升办案效率破解供需矛盾。严守办案期限、严把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规范高效。同时,发挥数字检察战略支撑作用,合理调配办案任务,利用智能辅助系统减轻事务性工作负担,让检察官集中精力处理核心业务,缓解基层“案多人少”压力。三是强化办案效果彰显司法价值。树立“办案就是治理”理念,将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办案效果评价重要标准,促进源头治理,在履职中统筹法理情平衡,加强法律文书说理与判后答疑,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是培育典型案例发挥示范作用。建立全周期、阶梯式案例发现、培育、提炼与推广机制,引导干警树立精品意识,从“办结案件”向“办优案件”“培育典型”转变,鼓励每名检察官形成职业生涯“代表作”,发挥其示范引领、指导办案与普法宣传作用,提升司法公信力。

  展望未来,基层检察院队伍管理改革需始终锚定时代坐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价值追求,持续深化管理模式革新,推动检察管理从“碎片化”向“系统化”、从“粗放式”向“精细化”、从“数据导向”向“质效导向”转型,不断提升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更坚实的基层支撑。

四川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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